除了隨時隨地、隨心所欲地任意槍殺之外,日軍對我無辜同胞還用盡了其他種種更絕滅人性的殺人方法,例如:砍頭、劈腦、切腹、挖心、水溺、火燒、割生殖器、砍去四肢、刺穿陰戶或肛門等等;舉凡一個殺人狂患者所能想象得出的最殘酷的殺人方法,他們幾乎都施用了。而且在南京淪陷后持續(xù)六個星期之久的時間里,每天都要對我無辜同胞施用成千上萬次,這確實是駭人聽聞、史乏前例的殘暴記錄。
但是最殘暴、最令人發(fā)指的還是日軍為取樂而舉行的“殺人比賽”。在這里,我只指出一樁“殺人比賽”中最突出的事例。這件事是在資格最老、聲譽卓著的英文《日本廣宣報》(JapanAdvertizer)上登載并大事宣傳過的③。事情是這樣的:在南京被日軍占領以后,有兩個日軍軍官,在全城殺人如麻的空氣中,忽然別出心裁地決定要進行一次“殺人比賽”的游戲,看誰用最短的時間能殺死最多的中國人。殺的方法是用刀劈,就像劈柴火或我國南方兒童“劈甘蔗”游戲一樣。同意了比賽條件之后,這兩個野獸般的軍官便各自提著極其鋒利的鋼刀,分頭走向大街小巷,遇到中國人不論男女老幼便是當頭一刀,使成兩半。
在他們每個砍殺的人數(shù)都到達了100的時候,他們便相約登上紫金山的高峰,面朝東方,舉行了對日本天皇的“遙拜禮”和“報告式”,并為他們的“寶刀”慶功、祝捷。
在這以后,其中一名又添殺了五個中國人,另一名卻添殺了六個。于是,后者便以接連殺了106個中國人而被宣布為這嘲殺人比賽游戲”的“勝利者”。
這種滅絕人性的滔天罪行,經(jīng)《日本廣宣報》披露之后,日本政府、日本大本營和日軍司令長官非但不加譴責、制裁,反而認為它是“耀揚國威”“膺征支那”的“光榮”舉動。
日軍在南京的滔天罪行,除了任意屠殺我國同胞之外,便是隨時隨地強奸我國婦女,其次數(shù)之多,情狀之慘,也是打破世界記錄的。因此,在喧騰一時的世界輿論中,有的人稱它為“南京屠殺事件”,有的卻稱它為“南京強奸事件”。其實,對于日軍說來,強奸和殺人是分不開的,因為獸軍在強奸之后通常是把被奸的婦女(甚至連同她們的家屬子女)一齊殺掉的④。
遠東國際法庭的判決書上說:“強奸事情很多。不管是被害人或者是為了保護她的親屬,只要稍微有一點抗拒,經(jīng)常便遭到殺害?!谶@類強奸中,還有許多變態(tài)的和淫虐狂的事例,許多婦女在強奸后被殺,還將她們的軀體加以斬斷?!?/p>
法庭接受了無數(shù)的關于這類強奸及奸后殺戮的證據(jù)。例如,幼女丁小姑娘,經(jīng)獸軍13名輪奸后,因不勝狂虐,厲聲呼救,當被割去小腹致死。市民姚加隆攜眷避難于斬龍橋,其妻經(jīng)獸軍奸殺后,八歲幼兒及三歲幼女都在旁哀泣,均被獸軍用槍尖挑其肛門投入火中,活活燒死。年近古稀的老婦謝善真在東岳廟中被獸軍奸后用刀刺殺,并以竹竿插穿其陰戶,以資取樂。民婦陶湯氏在遭獸軍輪奸后,又被剖腹斷肢,逐塊投入火中焚燒。這類不勝枚舉的殘酷無匹的奸殺暴行,在南京被占領后差不多兩個月的時光內(遲至1938年2月初旬,情況才開始好轉),每天幾乎都要發(fā)生幾百件,乃至于上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