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東市平安區(qū)民政局雙擁辦原主任楊某、干部張某某工作失職失責致使補助金被冒領;陜西省安康市白河縣倉上鎮(zhèn)干部李某某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職……近來,各地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了一批在扶貧領域中失職失責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與以往通報相比,這類通報所指多是扶貧領域中干部的失職失責,被問責的干部本身并不存在貪腐問題,對其處理也多是黨紀輕處分。也許有人會問,相比大案要案,這些涉及芝麻大民生小事的違紀者也并非“蠅貪”“蟻貪”,通報意義何在?
在脫貧攻堅中,失職失責雖不及貪腐那般性質(zhì)惡劣,但其對扶貧工作所帶來的阻滯,在群眾中產(chǎn)生的惡劣影響不容小瞧。
應當看到,脫貧攻堅路上,絕大多數(shù)干部都認真履職盡責,俯下身子,拋灑汗水,真心為貧困群眾打拼,甚至付出了生命代價。然而,也有少數(shù)干部作風漂浮,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重,以會議文件落實扶貧政策,不去檢驗政策落地效果如何,導致扶貧資金被冒領、套取或重復領取;有的礙于情面,不愿擔當、不敢擔當,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審核把關不嚴,導致扶貧資金損失;有的敷衍塞責,慵懶散漫,認為自己不貪不占就萬事大吉,扶貧工作推進緩慢;有的只給貧困戶送米送油“輸血”走形式,而不注重“造血”扶貧……
這樣的失職失責行為,讓扶貧政策走了樣、變了形,“把好經(jīng)念歪了”,不僅會造成扶貧資源的浪費,還會產(chǎn)生不公平問題,讓鉆空子者得利,導致真正有需要的群眾得不到幫助,傷了群眾的心。對這類問題持續(xù)通報曝光,可以起到問責一個、警醒一片的作用。
當前,脫貧攻堅進入關鍵時期,形勢逼人,任務緊迫,更需廣大扶貧干部“實”字當頭、“干”字為先,主動盡職盡責,確保到2020年如期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