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白潔、崔清新)針對有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制定專門的反恐法的議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9日說,全國人大將根據(jù)反恐工作實際需要,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臧鐵偉在兩會新聞中心舉行的記者會后接受采訪時說,要根據(jù)反恐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廣泛聽取意見、研究法律調整范圍等問題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他說,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和恐怖活動都是我國法律嚴令禁止的犯罪行為。近年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健全反恐立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0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增設了資助恐怖活動罪,加大對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犯罪的懲罰力度。此后的刑法修正案又增設恐怖活動犯罪為特殊累犯。
他說,201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于加強反恐怖工作的決定,對恐怖活動的定義作了明確規(guī)定,對有關主管機關以及涉恐財產(chǎn)的凍結作了規(guī)定。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對恐怖活動犯罪的追訴、管轄、律師會見以及違法所得沒收程序方面都作了一系列單獨規(guī)定,以適應打擊恐怖犯罪活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