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劉奕湛、丁小溪)8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民法總則草案規(guī)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應當確保依法取得的個人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個人信息, 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個人信息。
多位接受采訪的代表委員告訴記者,將個人信息保護寫入民法總則草案,為未來制定單行法或通過其他方式進一步細化保護措施提供依據。在此基礎上,民法、刑法和其他法律以及法規(guī)、規(guī)章可從不同角度,更全面地保護個人信息安全。
據了解,我國已在多項法律中關注和強化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如201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對個人信息保護的規(guī)定;2016年的網絡安全法確定了個人信息保護的基本規(guī)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