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中央紀委《關(guān)于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發(fā)出后,在廣大官兵中引起強烈反響:賀卡,從此不能再姓“公”了!
也許在有的人看來,賀年卡、明信片等,不像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舉辦晚會那樣鋪張奢靡——誰過年過節(jié)的不寄個十張八張賀卡的,又花不了幾個錢。但是,用公款消費的人多了,加起來就是一個很大的數(shù)目,就是一筆巨大的浪費。賀卡本姓“私”,緣何能姓“公”?其原因就是在這方寸之間模糊了公私的界限。
大公無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這是共產(chǎn)黨人的鮮明黨性原則和崇高思想境界。正如習總書記在參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所強調(diào):“衡量黨性強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毙≠R卡背后有大文章。在細節(jié)、小事上公私之間界限不明、底線不清,反映的是沒有繃緊黨性這根弦。
“蠹眾而木折,隙大而墻壞”。中央中秋抓月餅,元旦抓賀卡,看起來是小事,其實是抓后面隱藏的不正之風。根治“四風”痼疾頑癥,就應當從公款送月餅、寄賀卡等習以為常的陋習抓起,一錘一錘地敲,一件一件地抓,一風一風地剎。只要抓鐵留痕、持之以恒,定會見成效。
舉一反三,由此及彼,每個黨員干部都應捫心自問:還有哪些“小事”不能再姓“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