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組部日前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做好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明確領導干部要嚴格遵守報告紀律,提出今年起將開展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這一舉措進一步讓人們看到中央反腐倡廉的決心和態(tài)度,也將在領導干部的頭上高懸一把制度的利劍,杜絕他們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時可能存在的僥幸心理。
一年多來,一系列新舉措將領導干部的權力逐漸關進制度的籠子。這次印發(fā)的通知,無疑是夯實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的建設性舉措。盡管是抽查核實,但每一個黨員干部都有被抽到的可能,這就讓領導干部在廉潔從政工作上,不敢和不再抱有僥幸心理,切實做到如實申報財產(chǎn),報告?zhèn)€人事項。
但通知雖然印發(fā)了,要真正做好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工作也絕非一件容易之事。首先,要讓領導干部從思想上敲響警鐘,真正認識到如實報告?zhèn)€人事項工作的重要性,認識到僥幸心理要不得;其次,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抽查核實固然令人鼓舞,但很多與之相關的規(guī)定也必須抓緊出臺,比如要在抽查內(nèi)容界定、抽查結果公示等方面不斷推出新舉措,這樣才能真正讓抽查落到實處,起到震懾作用;再次,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zhí)行。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要真正像通知所說,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者調(diào)離崗位、免職等處理;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紀律處分。凡不如實填報或隱瞞不報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備干部名單。
此次印發(fā)的通知,可以說是反腐倡廉的實質(zhì)性探索,是回應群眾關切、維護群眾利益的積極舉措。但只有進一步健全相應制度,真“抽”真“查”動真格,才能真正在公眾中建立起對這項制度的信心,對領導干部形成威懾。
(據(jù)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