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的國家安全法。備受關注的是,網絡與信息安全被寫入法律條款,強調“國家建設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提升網絡與信息安全保護能力”“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安全和發(fā)展利益”。這標志著虛擬空間的安全問題,得到了實實在在的重視,已上升為國家意志,進入國家法律體系“清單”。
自家門前豈能站著“外國保安”
就在剛剛過去的6月,繼網易服務器“宕機”、支付寶故障、攜程網癱瘓等事件后,某中央級新聞媒體網站也遭黑客攻擊,主頁無法正常打開。據權威部門調查,近年來我國每個月都有1萬多個網站的頁面被篡改,80%的政府網站受到過攻擊。
“當前,我國重要信息系統(tǒng)和關鍵基礎設施的信息安全,處于高風險狀態(tài),”中國信息安全測評中心總工程師王軍說。
網絡安全專家強調,我國目前的網絡安全體系,不少技術是在外國研發(fā)的技術基礎上建立起來的。這樣就造成一種既令人非常尷尬,同時又令人十分憂慮的局面——中國網絡安全的大門前,站著的竟然是“外國保安”!
加速推進網絡與信息安全綜合性立法,刻不容緩。正因為如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6月24日審議網絡安全法草案時,強調要將“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作為立法宗旨。
信息安全保護要依靠法律武器
不知不覺間,互聯(lián)網進入中國已21年,人們已習慣了微軟“視窗”操作系統(tǒng)、IE瀏覽器和雅虎搜索引擎等對自身生活的嵌入。一些國外的智能穿戴設備,由于外形炫酷、技術新穎,也受到不少網友包括年輕官兵的追捧。但是,這些產品大多具有拍照、攝錄、定位和獨立數據傳輸處理功能,官兵們在使用時不可避免地會構成安全隱患,甚至造成失泄密。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軍事法研究所教授肖鳳城認為,無論出于何種目的,信息安全威脅更多來源于人為因素,所以,信息安全保護不僅要靠技術手段,還必須同時運用法律手段,斬斷網絡與信息安全的“黑手”。
新的國家安全法規(guī)定,一方面要“加強網絡和信息技術的創(chuàng)新研究和開發(fā)應用,實現(xiàn)網絡和信息核心技術、關鍵基礎設施和重要領域信息系統(tǒng)及數據的安全可控”;另一方面,要“加強網絡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懲治網絡攻擊、網絡入侵、網絡竊密、散布違法有害信息等網絡違法犯罪行為”。
國家立法助推軍隊依法治網
從法律架構上講,國家安全法作為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規(guī)范性法律,它的實施除了直接適用外,還將有配套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對其內容予以細化。此前,國家和軍隊已經出臺了不少關于網絡管理和信息安全防范的法律、法規(guī)及條令,在新的國家安全法公布實施后,還將據此修訂完善及補充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目前正在審議的網絡安全法即是如此。
肖鳳城教授表示,新的國家安全法的頒布,將有利于指導軍隊在網絡與信息安全建設方面同國家和社會協(xié)同聯(lián)動,有利于指導軍事機關在網絡與信息安全方面依照職責分工行事、有法可依。
事實上,軍隊網絡與信息安全的新一輪立法已經啟動。國防部新聞發(fā)言人耿雁生不久前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根據中國軍隊的立法計劃,《內務條令》《紀律條令》《隊列條令》和《安全條例》修訂工作已經啟動。新一代共同條令將堅決貫徹落實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的要求,順應時代發(fā)展需要,對一些制度規(guī)定作出新調整新變化,其中就涉及將對互聯(lián)網與智能手機的使用管理予以全面規(guī)范。
(《解放軍報》2015年7月3日 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