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英雄人物報道傳播質(zhì)效的幾點思考
摘 要:當前,崇尚英雄、學習英雄、捍衛(wèi)英雄、關愛英雄已成為全社會的共識,提高英雄人物報道傳播質(zhì)效成為一道時代課題。本文結合近年來軍地主流媒體的宣傳實踐,闡述宣傳英雄人物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論述如何增強英雄人物報道親和力,以期為提高英雄人物報道傳播質(zhì)效提供借鑒參考。
關鍵詞:英雄人物報道;傳播質(zhì)效;創(chuàng)新
英雄有其特殊的價值評判標準和引領示范意義。根據(jù)《民法總則》定義,英雄是指為國家民族獨立、繁榮富強作出貢獻在世或者犧牲的優(yōu)秀人物。英雄人物報道目前還沒有相關權威定義。根據(jù)前述,筆者引申為,英雄人物報道是人物報道的重要類別,是專指以描述英雄人物為主的,包括消息、特寫、通訊、專訪等多種體裁在內(nèi)的,通過具體、生動地記述英雄人物的故事,以贊頌他們高尚思想品質(zhì)的新聞報道形式。人民軍隊是一個英雄輩出的群體,英雄人物報道也因此成為我軍典型宣傳的亮點,提高英雄人物報道傳播質(zhì)效成為一道時代課題。
一、深刻認識宣傳英雄人物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
在革命戰(zhàn)爭年代和新中國成立后相當長的時期,對英雄的宣傳,特別是對人民軍隊英雄的宣傳,產(chǎn)生了強烈反響。比如,黃繼光舍身堵槍眼、邱少云烈火中不動身的事跡見報后,很快得到廣泛認可,迅速形成社會共識,并掀起向英雄學習熱潮,影響了好幾代人。
20世紀90年代后,隨著國外思潮的逐漸涌入,否定和解構崇高、貶低和褻瀆英烈的歷史虛無主義、極端個人主義一度抬頭。全媒體時代,“人人都有麥克風,人人都是記者,人人都是新聞傳播者”,一些網(wǎng)絡大V質(zhì)疑英雄,甚至污名化英雄的言行更是此起彼伏。近年對黃繼光、邱少云、雷鋒、“狼牙山五壯士”等革命英雄的攻擊抹黑,以及詆毀貶損、嘲諷衛(wèi)國戍邊英雄官兵和侮辱抗美援朝志愿軍英烈的突發(fā)輿情,就是典型例證。這些情況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英雄烈士是民族最閃亮的坐標,捍衛(wèi)英烈名譽就是守衛(wèi)我們共同的精神高地。近年來,我們紀念英烈、表彰先進、慰問英模,健全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制度等,推動全社會形成尊崇英雄、尊崇英烈的濃厚氛圍。同時,國家完善法律法規(guī)制度,以國法護衛(wèi)英烈之名。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確將侮辱、誹謗英雄烈士的行為納入犯罪。此前制定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二條也對相關行為作出規(guī)定,禁止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如今捍衛(wèi)英烈的法律武器在查處的個案中從條文規(guī)定轉變?yōu)榫唧w實踐,更充分彰顯法律的威嚴,彰顯國家尊崇、保護英烈的堅定意志和有力行動。
值得注意的是,社會一度泛起的“污名化英雄”輿情,既有復雜的社會背景因素,也與部分英雄宣傳報道的僵化、弱化等有關。一段時間內(nèi),有的典型人物宣傳報道不同程度存在的敘事手法模式化、形象塑造臉譜化、過度煽情拔高化、灌輸引導口號化等通病,在英雄人物報道上同樣存在。再加上對英雄報道宣傳的特性要求也不掌握,最終導致了“英雄事跡不可信”“事跡可信不可學”“他人去學我不學”等心態(tài)在民眾心中蔓延。
綜上所述,全媒體時代,輿論生態(tài)、媒體格局、傳播方式發(fā)生深刻變化,新聞輿論工作面臨新的挑戰(zhàn),給英雄人物報道創(chuàng)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直面宣傳英雄人物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宣傳好英雄人物,提高英雄人物報道傳播質(zhì)效,讓“高大上”的英雄人物走近官兵,走近廣大受眾,更好地鼓舞人、感染人、激勵人,既是軍隊媒體應有的責任和擔當,也是軍事新聞工作者必備的能力和素質(zhì)。
二、采用“共情化”敘事,正面回應社會關切
普通人的自然心理趨向是“趨利避害”。而英雄行為多是以犧牲自身代價以利人利國,“能常人所不能,為常人所不為?!边@種逆向的利、害抉擇是受眾面對英雄報道宣傳的“天然心理門檻”。只有破除這一門檻,才能讓受眾信服。
首先,報道英雄事跡時應少用、慎用甚至避免簡單使用如下表述:毫不猶豫、不假思索、義無反顧等。相反,真實報道當時當刻英雄人物的心理糾結、抉擇過程,更加有利于受眾與英雄之間形成“共情”。
“共情”強調(diào)的是人與人之間感情的相互感染和投射。共情不是同情,同情幾乎全部出于感性,而共情包含更多理性思考成分。比如,陸軍軍醫(yī)大學醫(yī)療隊除夕夜緊急增援武漢抗疫一線時,媒體報道的英雄群像里面給人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女軍醫(yī)吳婭利出征前和女兒相擁道別、深情牽掛的場景。依依不舍是人之常情,毅然出征是軍人血性的具體體現(xiàn)。報道中完整展示兩種心態(tài),更加利于受眾形成“共情”,在感動中思考、理解英雄面對未知疫情逆行出征的心理抉擇和意義價值。
正是因為按照常人邏輯往往無法解釋英雄行為,所以英雄人物報道也必須直面受眾的關切和疑問。筆者采訪過艦載機飛行員張超烈士的事跡,也作為報告團成員在人民大會堂講述過張超的故事。應該說,主流媒體已經(jīng)較為充分報道了張超試圖挽救戰(zhàn)機的巨大價值和意義。但受眾在各媒體報道評論區(qū)留言最多的內(nèi)容之一,仍是惋惜飛行員比飛機更寶貴,該跳傘時應跳傘。
此后,筆者又采訪了冒著生命危險駕駛殲-15戰(zhàn)機滿油掛彈迫降的艦載機飛行員袁偉。這次報道中,更加有意識利用飛行員的親口講述,還原了戰(zhàn)機低空撞鳥后已經(jīng)做好跳傘準備,但面對前方村莊和城市最終毅然迫降返場的完整抉擇過程,對受眾的關切和疑慮進行了“預判式”詳盡回答。
從實踐來看,面對受眾疑問回答得越及時、越充分就越能得到理解,宣傳報道的說服力就越強,效果也越好。
三、確立重大英雄典型宣傳“長周期經(jīng)營思維”,切實做好“議程設置”
主流媒體注重宣揚報道典型,而有的民間資本借助新媒體大力推捧“網(wǎng)紅”。以單純逐利為目標,流程化“制造”網(wǎng)紅人物的資本運作并不可取。但其對人物形象長期塑造、全面經(jīng)營的思維方法,對我們依然有可借鑒之處。
我們的英雄人物宣傳往往以“戰(zhàn)役性報道”的形式實施,相對在集中時間段和主流媒體平臺展開,短時間內(nèi)發(fā)出強勢聲音、取得重大戰(zhàn)果。但是,如今信息爆炸的媒體生態(tài)已經(jīng)不再可能出現(xiàn)“經(jīng)典永流傳”的案例。再閃耀的星,一旦淡出視野很快會被新的熱點掩蓋。
結合傳播學的議程設置理論,我們在重大英雄典型報道宣傳中也應構建起長周期塑造英雄形象、最大化發(fā)揮典范引領價值的經(jīng)營思維。詳細規(guī)劃不同報道節(jié)點和報道側重,讓重大典型在較長時間內(nèi)保持熱度、關注度、討論度,才能最大化實現(xiàn)培育民眾英雄情懷,激發(fā)社會積極能量的目標和意圖。從目前來看,老英雄張富清的報道宣傳在這個方面做得較好,取得了經(jīng)驗。
2019年2月15日,湖北日報傳媒集團在全國首次報道張富清事跡。新華社湖北分社于同年3月進入,4月開始持續(xù)推出跟蹤報道。《人民日報》、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解放軍報》等相繼跟進,報道形式從圖文拓展到微視頻、紀錄片、MV、演講、親身講述等等。
同時,軍地主流媒體結合張富清被評為“感動中國年度人物”、被授予“時代楷?!焙汀叭珖鴥?yōu)秀共產(chǎn)黨員”稱號等一個個新聞事件,所推出的報道始終保持熱度、力度,并不斷開掘深度。2021年10月,張富清的事跡還以《功勛—默默無聞張富清》的紀實性電視劇形式播出。可以看到,正是長時段、全流程、融媒體的多側面、多層次、多手段立體宣傳,最終使得老英雄張富清切實成為全國人民心中不忘初心、永葆本色的符號代表,充分發(fā)揮了英雄人物激濁揚清,激發(fā)正能量的積極作用。
四、高度重視個性化塑造,有效提升英雄人物個體辨識度
英雄人物報道臉譜化曾經(jīng)是有的媒體一度存在的頑癥。比如,在報道結構上,首先描述英雄壯舉瞬間細節(jié),然后倒推家庭熏陶、組織培養(yǎng)、時代催生等英雄成長背景幾乎成為定式。面對模板式的報道形式,受眾不僅容易失去新鮮感,甚至會產(chǎn)生逆反心理。
又如,宣傳同類型尤其是同行業(yè)、同領域的英雄人物時,低層次的重復報道十分普遍。筆者編審過一批關于艦載機飛行員英雄事跡的稿件,在已有近十年時間跨度的報道中幾乎言必稱“刀尖上的舞者”,反復強調(diào)刻畫艦載機飛行的極端危險和訓練的極度艱苦。殊不知,受眾從剛接觸中國艦載機事業(yè)的神秘好奇,到如今對雙航母編隊實戰(zhàn)訓練的習以為常,他們對這項事業(yè)的了解熟悉程度發(fā)生了巨大變化,對相關新聞包括英雄人物宣傳的心理預期也產(chǎn)生全新要求。簡單和低層次的重復,根本無法達到讓受眾滿意的閾值。
在英雄人物個性化塑造方面,2021年5位衛(wèi)國戍邊英雄的報道可以看作一次成功的嘗試。英雄團長祁發(fā)寶和犧牲的陳紅軍、陳祥榕、肖思遠、王焯冉4位烈士,是在同一時空背景下產(chǎn)生的。團長祁發(fā)寶,成為中國軍隊指揮員面對敵人“跟我上”的符號代表;營長陳紅軍,成為大學生投筆從戎報效祖國的典范楷模;而媒體在宣傳報道犧牲的3位戰(zhàn)士時,更是避免了大而全的報道窠臼,分別精選每人在日記或家信中的一句話:陳祥榕的“清澈的愛,只為中國”;肖思遠的“我們就是祖國的界碑”;王焯冉的“不參軍會后悔一輩子”進行重點闡釋,鮮明展示了90后、00后年輕戰(zhàn)士的心路和風采,并成為被廣泛引用的現(xiàn)象級話語。
這啟示我們,媒體對類似英雄人物的報道,既要有舍生忘死、保家衛(wèi)國的共性宣傳,又要尋找各自最有沖擊力的突破口,進行個性化宣傳,凸顯每個英雄的“不一樣”。
五、探索“微典型宣傳”新路,充分利用人民群眾和官兵身邊的“小英雄”“微壯舉”激發(fā)英雄情懷
英雄來自于人民,平凡中也孕育偉大。生活中眾多的“微典型”“小英雄”是能夠讓廣大民眾日常觸及的“身邊人”,相較于重大典型和英雄人物,具有很強的親和力。
地方主流媒體十分重視凡人微光式的報道。此前有《中國青年報》的“冰點”欄目火爆多年。近年來,《科技日報》把宣傳報道科學家和知識分子的欄目取名為“大家小事”,引發(fā)廣泛關注;《浙江日報》的“身邊的答卷人”欄目,通過小切口報道大主題的做法,引起積極反響。這值得軍隊媒體借鑒。
近年來,“英雄回家”成為軍地媒體的一項常態(tài)化報道。2018年,空降兵某旅四級軍士長李道洲在部隊駐地武漢三闖火海救人英勇犧牲。李道洲犧牲后,一邊是武漢市民自發(fā)送別,一邊是數(shù)萬河南老家群眾列隊迎靈。中央及湖北、河南媒體全程跟隨式報道。2019年海軍航空兵飛行員任永濤、粘金鑫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毅然放棄跳傘壯烈犧牲。兩人骨灰返回家鄉(xiāng)烈士陵園安葬,軍地媒體也伴隨式進行了直播報道。
2021年,新疆軍區(qū)某部邊防連副班長帥佳宏由于突發(fā)心源性休克犧牲在高原哨位上?!督夥跑妶蟆芬浴镀椒驳氖勘?崇高的犧牲》《下士帥佳宏生命中的最后一天》為題集中刊發(fā)兩篇報道,央視軍事微博發(fā)布文字消息并配發(fā)紀念視頻。這些來自全軍部隊基層一線的英雄官兵,并沒有成為大規(guī)模宣傳報道的重大典型。但是,正是媒體對他們的持續(xù)關注報道,面向廣大官兵和群眾常態(tài)化宣揚了英雄事跡、倡導了英雄精神,對全社會形成、鞏固正確的價值觀、英雄觀,發(fā)揮了極為重要的持續(xù)的常態(tài)化輿論引領功能。
上述案例說明,充分利用人民群眾和官兵身邊的“小英雄”“微壯舉”激發(fā)英雄情懷,往往能事半功倍。軍隊媒體應積極探索“微典型宣傳”新路,不斷提高英雄人物報道傳播質(zhì)效。
(作者單位:解放軍新聞傳播中心時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