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軍網(wǎng)-解放軍報 責任編輯:李佳琦 發(fā)布:2024-11-10 07:31:18
1949年初,遼沈、淮海、平津三大戰(zhàn)役勝利結束,國民黨軍隊的主力大部被我軍殲滅。人民解放戰(zhàn)爭即將在全國取得勝利,建立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空軍的基本條件已經具備。為建立完備的國防力量,殲滅殘敵,中共中央、中央軍委作出建立人民空軍的戰(zhàn)略決策。
一
新中國成立前夕,建立人民空軍已提上中共中央、中央軍委的議事日程。1949年1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并通過了毛澤東同志起草的《目前形勢和黨在一九四九年的任務》的黨內指示。這個指示提出:1949年及1950年我們應當爭取組成一支能夠使用的空軍。當時,在東北航校已經集結和培養(yǎng)了一批空、地勤人員和其他技術人才,又在全國已經解放的廣大地區(qū)內接管不少機場,并繳獲和搜集一批飛機和航空器材。建立空軍的主客觀條件已經具備,中共中央及時作出組建人民空軍的戰(zhàn)略決策。
3月8日,根據(jù)兼任東北航校校長的劉亞樓建議,毛澤東等領導人在中國共產黨七屆二中全會期間,特意召見東北航校副校長常乾坤、副政治委員王弼,聽取他們關于培養(yǎng)航空技術人才的情況匯報,醞釀創(chuàng)建人民空軍。毛澤東等在聽取匯報過程中,不斷詢問學員來源、訓練水平、裝備數(shù)量、飛機性能、教學能力、保障條件等情況。當常乾坤匯報到航校在極其艱苦的條件下已經培養(yǎng)出500多名飛行、領航、通信、機械等各類技術人員時,毛澤東連連稱贊。
17日,中央軍委根據(jù)常乾坤、王弼的建議和當時形勢任務的需要,決定在北平成立軍委航空局,負責領導中國人民的航空事業(yè)。30日,中央軍委任命常乾坤為軍委航空局局長、王弼為政治委員。
軍委航空局成立之初,設作戰(zhàn)教育處、航空工程處、民航處、情報科、供給科等機構,暫編64人。渡江戰(zhàn)役勝利后,長江以南廣大地區(qū)得到解放,尤其是南京、上海、杭州、武漢、南昌等城市解放后,航空業(yè)務工作迅速增多,工作范圍日益擴大。5月,軍委航空局增設航行管理處、秘書處、政治處,擴編為172人。
軍委航空局是我軍第一個統(tǒng)管全國航空的職能機構,在中央軍委直接領導下,主要工作任務是組織接收國民黨遺留的機場、航空設備,收留舊航空技術人員;組織修復航空工廠,并盡早恢復生產;加強機場管理,開辟空中航線;加速培養(yǎng)航空技術人才,為正式組建空軍創(chuàng)造條件。
軍委航空局成立后,遵照中央軍委的指示,從東北航校中抽調干部,將其組成3個航空接收組,分赴華東、華中、西北各地,負責接管繳獲的航空器材和接納航空技術人員。各航空接收組從3月至7月先后在北平、濟南、南昌、長沙、漢口、上海、西安等地設立航空辦事處,在天津、徐州、青島、杭州、南京、太原、張家口等地設立航空站。隨著航空業(yè)務的增多,為使一個地區(qū)的航空工作由所在軍區(qū)統(tǒng)一實施領導,經中央軍委批準,以軍委航空局和東北航校派赴各地的接收組為基礎,由各軍區(qū)調配部分干部,先后組建華北、中南、華東、西北、東北、西南軍區(qū)司令部航空處,負責本地區(qū)國民黨空軍和民航人員的接收、安排和處理等有關航空事務的工作。
軍委航空局還組織設計人民空軍軍徽、機徽和空軍指戰(zhàn)員的男女服裝樣式。他們組織人員研究設計,提出樣式圖案,并制作樣品,報中央軍委審查批準。空軍軍徽是在“八一”軍徽兩邊襯以鷹的兩翼,象征人民空軍英勇果敢和飛行無阻;機徽是在“八一”軍徽兩邊襯以鑲金黃色邊沿的紅帶,用以表示人民空軍在祖國大地上空翱翔的雄姿,標志著人民空軍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一個軍種,是在陸軍的基礎上發(fā)展起來的。1949年10月1日開國大典,飛行隊首次使用空軍軍徽、機徽標志和服裝。
二
6、7月間,中共中央、中央軍委深入分析當時的形勢,認為:當前的空中力量太弱,難以擔負起渡海作戰(zhàn)的艱巨任務。因此,中共中央、中央軍委決定加快建立空軍的步伐。7月10日,毛澤東致信周恩來,就建立空軍問題提出明確意見。毛澤東在信中說:“根據(jù)朱德建議,可考慮選派三四百人去蘇聯(lián)學習空軍。同時購買飛機一百架左右,連同現(xiàn)有的空軍組成一個攻擊部隊?!?1日,中央軍委召見當時正在北平待命的劉亞樓談建立空軍的設想,并責成他提出空軍主要領導干部人選名單和領率機關組成的建議。
26日,中共中央書記處致電正率團在蘇聯(lián)訪問的劉少奇:為準備在一年左右時間建成中國空軍戰(zhàn)斗部隊,擬向蘇聯(lián)訂購飛機、聘請專家,希望代表團同斯大林作初步商談,如蘇方原則同意,再派劉亞樓率小型代表團赴蘇聯(lián)具體商談。同日,中央軍委決定以第四野戰(zhàn)軍第14兵團司令部及直屬部隊和軍委航空局組成空軍領導機關。
8月1日,中央軍委致電第四野戰(zhàn)軍:“由四野撥來作為成立空軍司令部之基礎的十四兵團指揮機構(包括司、政、供、衛(wèi)的全部人員以及警衛(wèi)團在內),請即令開來北平待編?!钡谒囊皯?zhàn)軍隨即于5日命令“十四兵團直屬隊全部機構調歸軍委成立空軍司令部”。10日,第14兵團直屬隊2500余人,由兵團司令部參謀處處長何廷一和兵團政治部組織部部長王平水率領,分兩批乘火車從武漢出發(fā),于19日到達北平南苑。到南苑后,大家立即抓緊時間學習航空知識,部分人員還乘坐運輸機體驗飛行。
與此同時,黨中央派劉亞樓率王弼等人赴莫斯科,參加劉少奇率領的代表團。8月13日,劉少奇、王稼祥帶劉亞樓等人在莫斯科與蘇聯(lián)代表商定,蘇方表示原則上同意中共中央組建空軍的設想方案。經多次商談,雙方簽訂了蘇聯(lián)賣給中國434架飛機、派878名專家顧問、幫助開辦6所航校等內容的協(xié)議書。
中共中央進入北平后,為加強華北地區(qū)的防空力量,保衛(wèi)中央首腦機關和北平古都安全,保證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順利召開,軍委航空局遵照周恩來指示,從華北軍區(qū)司令部航空處和東北航校抽調10余名戰(zhàn)斗機和轟炸機飛行員、40余名地勤人員以及10架飛機,于1949年8月15日在北平南苑機場成立飛行中隊,從9月5日起開始擔負北平地區(qū)的防空作戰(zhàn)任務。除此之外,他們還擔負了掩護大沽港的安全、配合地面部隊演習、緊急空運物資、接送中央首長等任務。
9月21日,在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毛澤東在開幕詞中莊嚴宣告:“在英勇的經過了考驗的人民解放軍的基礎上,我們的人民武裝力量必須保存和發(fā)展起來。我們將不但有一個強大的陸軍,而且有一個強大的空軍和一個強大的海軍。”
三
到1949年10月底,我軍接收大小機場60余個、飛機113架、航空發(fā)動機1278臺、各種航空器材物資4萬余噸;接管航空修理、裝配、配件等工廠32個;收容國民黨空軍航空技術人員2000余名。這使人民空軍在初建時期擁有的航空技術人員增加到近3000人,飛機增加到159架。我軍修復機場40多個,開通北京—長春—哈爾濱—齊齊哈爾—蘇聯(lián)的赤塔、北京—太原—西安—蘭州—迪化(今烏魯木齊)、北京—石家莊—開封—武漢和北京—濟南—徐州—南京—上海等空中運輸線,很大程度上解決了當時地面交通困難條件下的緊急運輸之需。我軍接收的航空工廠,經過短期整頓后,大部分已經開工,承擔了修理飛機和制造零件的任務。
10月25日,中央軍委任命劉亞樓為空軍司令員,任命蕭華為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任命王秉璋為參謀長。11月初,軍委總參謀部就空軍司令部的名稱及級別問題向毛澤東作了報告,提出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司令部”和“中國人民空軍司令部”兩個方案。毛澤東確定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司令部”,并暫定按兵團一級對待。
鑒于空軍領率機關已組建就緒,空軍主要領導又已任命,11月9日,軍委總參謀部代總長聶榮臻向毛澤東報告,空軍領率機關正式成立的條件已經具備。毛澤東批準后,11日,中央軍委致電各軍區(qū)、各野戰(zhàn)軍: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司令部現(xiàn)已宣布成立,原軍委航空局即行取消,原航空局所有干部及業(yè)務均移交空軍司令部接收。同日,中央軍委任命原軍委航空局局長常乾坤為空軍副司令員兼軍事訓練部部長,原軍委航空局政治委員王弼為空軍副政治委員。至此,空軍領導班子和機關基本配齊。
1986年10月28日,中央軍委確定1949年11月11日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成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