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漢繪
腫瘤標志物出現意味著可能有腫瘤產生
腫瘤標志物是指在惡性腫瘤的發(fā)生和增殖過程中,由腫瘤細胞的基因表達及合成分泌的,或是由機體對腫瘤反應而異常產生的,反映腫瘤存在和生長的一類物質。通俗地說,就是這類物質在健康成人機體中本不應該存在或者不應該大量存在,當這些物質出現或者異常增多時,就意味著可能有腫瘤產生。
目前發(fā)現的腫瘤標志物主要有:甲胎蛋白(AFP)、癌胚抗原(CEA)、癌抗原125(CA125)、癌抗原15-3(CA15-3)、癌抗原19-9(CA19-9)、癌抗原72-4(CA72-4)、非小細胞肺癌相關抗原(CYFRA?21-1)、小細胞肺癌相關抗原(神經元特異性烯醇化酶,NSE)、鱗狀細胞癌抗原(SCC)、總前列腺特異性抗原(TPSA)等。
腫瘤標志物對腫瘤的輔助診斷、鑒別診斷、觀察療效、監(jiān)測復發(fā)以及預后評價都具有一定價值。比如,AFP是診斷原發(fā)性肝癌較敏感、較特異的指標,如果成人血AFP值升高(AFP值>300ug/L)且除外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妊娠期婦女和患有生殖腺胚胎性腫瘤等,則表示有患肝癌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