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既久,筆者才意識到這份重要的史料何以過去從來不曾為社會所知。原來,陳明仁雖然曾寫有日記,但生前從未向家人之外的任何人提及,更未想過要將它付諸公眾。這完全是將軍寫給自己、留給家人的一份私人記錄,其中雖然記述了平生所經歷的重大事件,但同時也有大量個人內心自省及家庭瑣事的記錄。稍微翻看幾頁,就知道它與那種日記主人預料所寫內容可能公開而帶有“表演”痕跡的日記完全不同。
這樣的日記,才是那種可遇而不可求的、最純粹意義上的第一手史料。這里,可以與徐永昌日記、黃杰日記做一個比較:徐、黃日記中,均有參謀人員協(xié)助記錄的“起居注”般的個人“行狀”,并且抄錄了大量主人所經手的軍事情報、作戰(zhàn)文電等檔案文獻。這固然為私家記錄增加了史料價值,但可以想見這樣的記錄也是預備好將來與公眾分享的,所以日記中個人私情流露甚少,對某些人事臧否時的回避與掩飾比比皆是。而在陳明仁日記中,完全沒有“助手”參與,因在戎馬倥傯中時間緊張而筆墨儉省,但個人之喜怒哀樂均率性付諸筆端,完全不顧忌日記中的個人“形象”問題。
最初,陳湘生先生僅想提供日記中的滇西部分,幫助筆者完成龍陵會戰(zhàn)的寫作。在使用這份“未刊日記”完成了作品后,筆者的心愿自然是獲得了滿足。但是筆者的寫作主要聚焦于重大作戰(zhàn)行動這條主線上面,文中僅涉及了日記內容中極少的篇幅,且很大程度是以之與軍方戰(zhàn)報做“互參”“印證”,因此讀者幾乎不能從中領略這份日記精華之萬一。這無疑是一個極大的遺憾?;谝环N學術責任感,筆者向陳湘生先生提出,是否同意將這份日記出版,因筆者供職于解放軍出版社,恰好正是出版這類將帥日記的權威機構。
陳湘生先生聞聽后頗感意外,因為這想法從來不曾在他心里考慮過。于是筆者費了些口舌,向他絮叨出版這份日記的歷史價值:“有這樣一份重要的歷史資料存世,我若遇到后保持沉默,是我作為學者的責任,您若堅持把它留在家里不愿公開,則可能成為您的遺憾。”實際上,我這番話是多余的。原本拿出這份日記提供給我,就完全基于陳家人的主導——他們甚至為此專門開了八個孫輩后人的家庭會議商議此事,并報告了仍健在的一位伯父。他們比誰都明白——陳明仁是他們的親人,更是一位重要的歷史人物,而現(xiàn)在,確有必要讓這份“雪藏”已久的珍貴歷史文獻公之于眾了。
陳明仁(中)與長子陳揚釗(右)、次子陳揚銓(左)
在與陳湘生先生及其兄弟姐妹接觸的過程中,筆者有一個強烈的印象:陳明仁的基因和性格,在他的后人身上烙印太深刻了,他們不斷使我琢磨著時下被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念叨的“家風”一詞?!吧蠈㈥惛奔绎L如何,讀者可在本書后記中陳湘生回憶祖父的文字中具體感受。筆者的感受是,這份家風在昔日可能不算新鮮,但可能只有陳家后人把它毫不走樣地保持到了今天,似乎沒有經過一丁點歲月的銷蝕。比如,時下人們早已習慣了“官二代”“紅二代”親自為父輩張羅影視劇或傳記、文集、座談會之類,你能想象開國上將的后人卻在猶豫是否同意將他的戰(zhàn)時日記付諸出版嗎?
一個很有意思的對比是,當年作為“戰(zhàn)犯”在功德林改造的國民黨高級將領,因為參加了全國政協(xié)組織的文史資料撰寫工作,反而留下了很多記述個人功績的文章;而高舉義旗反對內戰(zhàn)守護了和平的陳明仁將軍,反倒沒有留下一篇回憶其抗戰(zhàn)功績的文章。在日記里反思檢討自己的缺失和不足,幾乎是陳明仁寫日記的主要目的之一。他本是個極為率真的性情中人,但在肩負重責、宦海沉浮、人際炎涼、生計困頓的戰(zhàn)爭時期,他不得不與自己的真性情“擰巴”著來——日記中反復警示自己戒賭、戒酒、戒怒、戒多言……慎獨慎微、嚴以律己如此,自然從骨子里反感自我吹噓。即便是在滇西戰(zhàn)場這一堪稱輝煌勝利的戰(zhàn)役中,他的筆下也大多數(shù)是對仗沒能打得更好、部隊素質不如人意的批評和自責。在其個人指揮作戰(zhàn)的華彩樂章——畹町回龍山之戰(zhàn)勝利后,他在日記中最自豪的一筆不過是:“今日之勝利,爭得莫大之面子,官兵殊能用命,欣慰之至?!笨v觀其全部日記,他對個人戰(zhàn)功的自我評價,沒有超過這一句的。而對后來在內戰(zhàn)戰(zhàn)場上讓林彪大吃苦頭、為他人津津稱道的“四平大捷”,他卻數(shù)次以“慘象目不忍睹”“不勝感慨系之”來懺悔。
在陳明仁的性格譜系中,最為突出的就是敢于“抗上”,湖南人的“騾子”精神在他身上極為鮮明。他會經常坦率地為自己所做的錯事而負責,但對認準的道理卻沒有過“畏懼”二字。坊間傳說,1942年3月在昆明,陳明仁因為不服蔣介石批評其部隊官兵“服裝破爛”,抗辯“服裝只發(fā)四成,當然破爛。其他部隊皆然,不僅本師也”,并于激憤中撕掉中將領章?lián)P言“這個中將不當了”。日記證實,這件事并非妄傳,陳明仁本人是這樣記述的:“(三月四日)三時半晉謁,不數(shù)語即引起委座大發(fā)雷霆。余亦以此事太遭不白之冤,恃愛妄言,說明服裝破爛,余不能負責。當時態(tài)度言辭不免過劇,致被收押,責令憲兵十三團于明日送往重慶。余以無罪,心甚泰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