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路軍臂章主要有“八路”和“18GA”兩種
八路軍、新四軍的臂章為長方形,佩戴在軍衣左袖上臂部位。人們最熟悉的八路軍、新四軍臂章莫過于“八路”和“N4A”了,但實際上八路軍和新四軍都有過多種版式的臂章。
最早的八路軍臂章規(guī)格為8.5×6.5厘米,白色麻布底,藍色印制,中間有“八路”名稱。稍后佩戴的臂章,也僅有“八路”名稱,可是中間套了一個橢圓型框。八路軍1938年佩戴的臂章,下方有“中華民國二十七年度佩用”字樣,背面加蓋有所屬部隊的印章。八路軍1939年佩戴的臂章,規(guī)格為8.6×5.8厘米,雙層白布底,印藍色字,正面中間印“八路”兩個大字,下面印“中華民國二十八年度佩用”,背面印“盡忠職務(wù)、嚴守紀律、實行主義、完成革命”。八路軍臂章佩戴年度也有印公歷“一九四 年度”的,也有不印佩戴年度的。早期“八路”的的字體都是楷體,后期多為美術(shù)體。書寫順序最初為左書,后改為右書。
各種“八路”臂章
1937年9月11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按全國戰(zhàn)斗序列將“第八路軍”改番號為“第十八集團軍”,朱德為總司令,彭德懷為副總司令。9月14日,朱德、彭德懷發(fā)布關(guān)于“第八路軍”改為“第十八集團軍”的通令。此后便制作中文數(shù)字“十八集團軍”臂章,其規(guī)格大小、圖案設(shè)計與1938年度八路軍佩戴的臂章基本相同,僅將中間的“八路”二字改為“十八集團軍”,背面有師別、職別、姓名、編號等欄。在抗戰(zhàn)中后期,八路軍許多部隊佩戴當時國民革命軍統(tǒng)一的標志,在臂章中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和符號表示“十八集團軍”,即“18GA”(GA表示集團軍)。還有一種簡易的“18GA”臂章,不帶藍底和橢圓形白框,只有“18GA”字樣和配用年度。書寫順序,中文數(shù)字一般為右書,阿拉伯數(shù)字的均為左書。
“十八集團軍”臂章
“18GA”(十八集團軍)臂章
佩戴“18GA”臂章的八路軍干部
除了上述統(tǒng)一配發(fā)的“八路”和“第十八集團軍”臂章,八路軍所屬部隊也制發(fā)了多種臂章。這些臂章樣式一般都與八路軍臂章相似,藍字藍底,橢圓形白框。如“十八集團軍115師”臂章、“第八路軍120師”臂章。
十八集團軍115師臂章(D為師的代號)
第八路軍120師臂章
1938年12月以山東人民抗日武裝起義部隊為基礎(chǔ)組建的“八路軍山東縱隊”,曾制作佩戴“山縱”臂章;1939年11月20日,國民黨軍范子俠部接受共產(chǎn)黨領(lǐng)導,改稱“八路軍平漢抗日游擊縱隊”(簡稱“平漢縱隊”),曾制作佩戴“平縱”臂章。1940年6月7日平漢縱隊改編為八路軍新編第十旅,便開始佩戴統(tǒng)一的“八路”臂章。中共掌握的山西新軍決死隊也佩戴“決死隊”臂章。這些臂章都與八路軍臂章形制相同。
八路軍“平縱”臂章
山西新軍“決死隊”臂章
抗日戰(zhàn)爭勝利后,八路軍番號并沒有立刻取消,八路軍臂章繼續(xù)使用。到東北的八路軍部隊,1946年1月改稱東北人民自治軍,很快又改稱東北民主聯(lián)軍,改戴東北民主聯(lián)軍臂章,其式樣、格式與八路軍臂章相同,只是改為“東北民主聯(lián)軍”字樣。1946年以后,各地八路軍番號取消,八路軍臂章不再使用。
東北民主聯(lián)軍臂章